2014年1月24日 星期五

第十八屆全國「慈悲楷模」頒獎表揚大會實施辦法

第十八屆全國「慈悲楷模」頒獎表揚大會實施辦法


目的:
   賡續推動弘揚家庭倫理道德,表揚長期無償照料殘障或重病者之女性以及長期行善助人之殘障女性,以彰顯瑤池金母慈悲為懷之母愛精神,並落實心靈改革為目的。

說明:
   甲、提倡家庭倫理教育,重視照顧殘障及清寒家庭,並喚起社會大眾關懷與響應,以彰顯孝悌及母愛精神之偉大。
   乙、賡續舉辦全國慈悲楷模頒獎表揚活動,藉此期望獲得社會大眾之迴響與支持。
   丙、配合松山慈惠堂『2014台北母娘文化季』弘揚母愛精神表揚活動。

辦法:
   一、舉辦時間:民國103年5月4日﹝農曆4月6日﹞星期日

   二、舉辦地點:台北小巨蛋主場館﹝105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2號﹞

   三、指導單位:內政部

   四、主辦單位:松山慈惠堂.中華道統慈惠協會

   五、表揚對象:
     甲、長期照料殘障或重病親人之女性及父代母職之男性。
     乙、長期無償照料非親屬或無依殘障或重病者之女性。
     丙、長期行善助人之殘障女性。
     丁、上述三項以家庭清寒、單親失婚者為優先。
     戊、受獎名額以不超過35名為原則。

   六、作業程序:
     甲、發函全國各縣市有關單位、各宗教、慈善、社團(個人)團體等協助辦理;並給與經費贊助,提供推薦人選。
     乙、報名日期:即日起至3月31日止。
     丙、推薦單位填寫「慈悲楷模」推薦表(如附表),每單位推薦人選不限,但須撰寫事蹟,並加蓋推薦單位圖記章,附被推薦人身份證影本乙份、二吋半身相片兩張、並提供與受照顧者合拍生活相片兩張。
     丁、推薦表於3月31日以前,逕寄中華道統慈惠協會,以郵戳為憑。
       地 址:110台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51巷33號
       聯絡人:許初惠
       電話:02-2759-2123  傳真:02-2759-2104
     戊、由主辦單位成立小組評審,報名日期截止後;於松山慈惠堂公佈當選者及個別通知。
     己、請受獎人和參與者,依通知函說明自行前往赴會。

   七、獎勵辦法:
     甲、受獎人獲贈獎牌乙面、彩帶乙條及獎金壹萬元。
     乙、受獎人將列入本會出刊之專輯。
     丙、上台代表受獎人數將視頒獎儀程另訂之。

其他:本辦法未盡事宜將隨時更正,並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