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5日 星期五

臺北市士林區戶政事務所為推動電子化政府各項自然人憑證應用作業,提供集體申辦服務及優惠措施,敬請踴躍申辦。

一、前揭憑證目前亦可應用於財政部網路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勞工保險局勞保應用查詢服務、內政部地政司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交通部電子公路監理、戶政網路申辦服務等超過1,953項個人化應用服務。
二、為「節能減紙愛地球」,積極推行電子發票及不主動發給綜合所得稅紙本扣繳憑單,而自然人憑證即具有提供消費者註冊歸戶查詢、捐贈發票及中獎通知等服務,並且應用自然人憑證查調所得,提供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三、自然人憑證效期為5年,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共計使用期限最長8年。為確保憑證使用之安全,8年到期後憑證將自動失效,如仍有使用憑證之需求,需重新申請自然人憑證。
四、凡大臺北地區公司行號、機關團體同一單位5人以上集體申辦自然人憑證,僅需備妥申請書、身分證影本及工本費250元,該所將派專人到指定地點收、送件,除1人獨享禮外,每5人加碼再送讀卡機1台,每20人加碼再送行動電源1台,活動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五、自然人憑證申請書、集體申辦預約表及自然人應用服務詳見附件檔案。
團體辦理「自然人憑證IC卡」申請書 自然人憑證申請資料表 自然人應用(能做什麼?)